卷五十五 素问·长刺节论
刺家不诊,听病者言。
精通针术的医家,在尚未诊脉之时,还需听取病人的自诉。
在头,头疾痛,为藏针之(按全元起本云:“为针之。”无“藏”字),刺至骨病已,上无伤骨肉及皮,皮者道也。
病在头部,且头痛剧烈,可以用针刺治疗(在头部取穴),刺至骨部,病就能痊愈,但针刺深浅须恰当,不要损伤骨肉与皮肤,虽然皮肤为针刺入必经之路,仍应注意勿使其受损。
阴刺,入一旁四处(按《甲乙经》,阳刺者,正内一,傍内四;阴刺者,左右卒刺之。此阴刺疑是阳刺也),治寒热。深专者,刺大脏,迫脏刺背,背俞也。刺之迫脏,脏会,腹中寒热去而止。与刺之要,发针而浅出血。
阳刺之法,是中间直刺一针,左右斜刺四针,以治疗寒热的疾患。若病邪深入专攻内脏,当刺五脏的募穴;邪气进迫五脏,当刺背部的五脏俞穴,邪气迫脏而针刺背俞,是因为背俞是脏器聚会的地方。待腹中寒热消除之后,针刺就可以停止。针刺的要领,是出针使其稍微出一点血。
治腐(按全元起本及《甲乙经》“腐”作“痈”)肿者,刺腐上,视痈小大深浅刺。刺大者多血,小者深之,必端内针为故止。
治疗痈肿,应刺痈肿的部位,并根据其大小,决定针刺的深浅。刺大的痈肿,宜多出血,对小的深部痈肿要深刺,一定要端直进针,以达到病所为止。
病在少腹有积,刺皮??以下,至少腹而止。刺侠脊两旁四椎间,刺两髂髎、季胁肋间,导腹中气热下已。
病在少腹而有积聚,应刺腹部肚脐以下与髂骨两端间,直到少腹为止的部位;再针第四椎间两旁的穴位和髂骨两侧(的居髎穴),以及胁肋间的穴位(京门穴、章门穴),以引导腹中热气下行,则病可以痊愈。
病在少腹,腹痛,不得大小便,病名曰疝,得之寒。刺少腹两股间,刺腰髁骨间,刺而多之,尽炅病已。
病在少腹,腹痛且大小便不通,病名叫做“疝”,是受寒所致。应针刺少腹到两大腿内侧间以及腰部和髁骨间穴位,针刺穴位要多,到少腹部都出现热感,病就痊愈了。
病在筋,筋挛节痛,不可以行,名曰筋痹。刺筋上为故,刺分肉间,不可中骨也。病起筋炅,病已止。
病在筋,筋脉拘挛,关节疼痛,不能行动,病名为“筋痹”。应针刺在患病的筋上,由于筋脉在分肉之间,与骨相连,所以针从分肉间刺入,应注意不能刺伤骨。待有病的筋脉出现热感,说明病已痊愈,可以停止针刺。
病在肌肤,肌肤尽痛,名曰肌痹,伤于寒湿。刺大分小分,多发针而深之,以热为故,无伤筋骨,伤筋骨,痈发若变。诸分尽热,病已止。
病在肌肤,周身肌肤疼痛,病名为“肌痹”,这是被寒湿之邪侵犯所致。应针刺大小肌肉会合之处,取穴要多,进针要深,以局部产生热感为度。不要伤及筋骨,若损伤了筋骨,就会引起痈肿或其他病变。待各肌肉会合之处都出现热感,说明病已痊愈,可以停止针刺。
病在骨,骨重不可举,骨髓酸痛,寒气至,名曰骨痹。深者刺,无伤脉肉为故。其道大分小分,骨热病已止。
病在骨,肢体沉重不能抬举,骨髓深处感到酸痛,局部寒冷,病名为“骨痹”。治疗时应深刺,以不伤血脉肌肉为度。针刺的道路在大小分肉之间,待骨部感到发热,说明病已痊愈,可以停止针刺。
病在诸阳脉,且寒且热,诸分且寒且热,名曰狂。刺之虚脉,视分尽热,病已止。
病在手足三阳经脉,出现或寒或热的症状,同时各分肉之间也有或寒或热的感觉,这叫“狂”证。针刺用泻法,使阳脉的邪气外泄,观察各处分肉,若全部出现热感,说明病已痊愈,应该停止针刺。
病初发,岁一发;不治,月一发;不治,月四五发,名曰癫病。刺诸分诸脉。其无寒者,以针调之,病已止。
有一种病,初起每年发作一次;若不治疗,则变为每月发作一次;若仍不治疗,则每月发作三、四次,这叫做“癫病”(即癫痫病)。治疗时应针刺各大小分肉以及各部经脉,若没有寒冷的症状,可用针刺调治,直到病愈为止。
病风且寒且热,炅汗出,一日数过,先刺诸分理络脉。汗出且寒且热,三日一刺,百日而已。
风邪侵袭人体,出现或寒或热的症状,热则汗出,一日发作数次,应首先针刺各分肉腠理及络脉;若依然汗出且或寒或热,可以三天针刺一次,治疗一百天,疾病就痊愈了。
病大风,骨节重,须眉堕,名曰大风,刺肌肉为故,汗出百日;刺骨髓,汗出百日。凡二百日,须眉生而止针。
病因大风侵袭,出现骨节沉重,胡须眉毛脱落,病名为“大风”(即麻风病)。应针刺肌肉,使之出汗,连续治疗一百天后,再针刺骨髓,仍使之出汗,也治疗一百天,总计治疗二百天,直到胡须眉毛重新生长,方可停止针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