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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猛男沦为美女的道具

世界上的美女多种多样,根据她们配衬衣服的感觉而定,有的穿上衣服更美,有的脱掉衣服更美,各有千秋。因此两者交集的美女都是极品:她穿上衣服时有文明的美,或者说蛊惑的美;她脱掉衣服时有天然的美,或者说野性的美……很长时间以来我都是这么觉得的,直到被一种现象改变了我最初的看法。

这种现象简言之,就是:红花早该绿叶扶,美女少不了猛男伴。

打完上面的那个句号,我再次习惯性地硬起了我那多灾多难屡挨板砖的头的头皮。因为前不久有人尚小心翼翼地探讨“男色”问题,就被漫天板砖飞得七魂不见了六魄,如今我这样大大咧咧说出“男伴”这个词来,吃顿棍子估计还只能算作见面礼,不过我还是要说,猛男的时代不仅已经过去,甚至比这还要更加不幸,猛男沦为美女陪衬的日子刚刚开始。

众所周知,朱茵是很美的,淡扫娥眉的那种美,美得当上了不食人间烟火的神仙(《大话西游》);钟丽缇当然也是美的,浓墨重彩的那种美,美得当了人家后娘还要勾引小孩子犯错误(《晚娘》)。这两个美女的气质很不同,但当她们不约而同都穿起性感小裙裙或者小裤裤,被几个精壮猛男簇拥着出场的时候,你就会觉得那环肥燕瘦的美变得相似了,比性感更直接,非常……那个,肉欲。

这里的意思并不是想说,“肉欲”这个词在感情色彩上会比“性感”和“清纯”低层次或者下三路,更没有鄙视陪伴美女出场的猛男先生的意思。我只是想说,他们一站在那里,被他们体所环绕的美女性感指数立马飙升到五颗星,这种陪衬,更甚于任何走光或透视。

有时候我就在想,是不是我们见得太多声色犬马,刺激就必须来得更猛烈些?这个道理和小时候吃感冒药很相似,最开始只需多睡多喝开水就可以康复,后来就得吃药才见成效,再后来一般剂量稍大的针药都变得不济事,非得吊上一瓶半瓶的才能恢复元气,弄不好更要住院。以前的明星可以只是单眼皮,不一定非要电眼,或者只有一双长腿,胸前不需要tube top,一样有Fans追着签名,爱他(她)爱到骨头里。

人情冷暖这四个字,在娱乐圈刻画得最为深刻。长腿者露腿之后,对袒胸跃跃欲试;短腿者开高衩之后,发觉袒胸不如露底吸引眼球;露底者拼不过美娇娘亵衣小裙不打底,不打底者又羡慕猛男簇拥威风凛凛;没有猛男簇拥的,就号称要和猛男拍乱伦床戏……反正是老天饿不死瞎家巧儿,各出奇招。然而这样的热闹也不过是一时,不甘寂寞的,还同时辅以自爆情史或踢爆他人情史,和其他明星或者杂志报纸打口水仗,打架偷东西闹上法庭,有小孩的还要示范在阳台上倒吊小孩,有天玩腻了,干脆在喜马拉雅山失踪。如果这样都不能保住“人气”,出写真式专集的间隙走走天台也是一种剑走偏锋的选择,反正一米六八都可以圆回模特梦了。至于造蜡像、拍星星、义卖二手衣裤(含内衣裤)、拍湿身、露点广告,出书披露明星幼齿时梦里依稀有泪光的悲惨岁月,则更是司空见惯餐前小菜。不断折腾、不断重复、不断超越,历尽千辛万苦目的只有一个:你可以看不起我,但不可以想不起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