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药在西方的优势不可取代
近在海外华文报纸屡屡看到国内有关于中医存废争论的报道,又在香港凤凰卫视的《与虎一席谈》专题辩论节目中,看到拥护和反对中医者各执己见的一幕,实在感到惊讶,不可思议,心中无法平静。
尽管我出国多年,隅居荷兰,但这里的中医事业发展可谓成功,我还是忍不住要发表一点个人看法。
我1994年在荷兰首都阿姆斯特丹开设中华医药堂。我一人看病,全部按国内传统中医辨证施治,施以国内的中草药,迄已治疗约18万左右人次,其中15%以上为西方人。病人中包括了当地的西方医生和护士,甚至医学专家。
荷兰医疗全民保险,看西医不花一分钱,而看中医对他们来说也是很贵的。中药之苦是他们从未遇到过的,煎煮后的异味还影响很重视家居环境的其他家庭成员,为何在不允许打医疗广告、靠口口相传的荷兰,能长期保持患者盈门的兴旺?这里我没有任何标榜之意,个人水平也很有限。但通过以上事实,起码说明了我国的传统医学有西医无法取代的自身价值。凡来就诊的几乎都是西医疗效不好的,少数是害怕西药副作用的。
就我这14年的西方从医经历,深深感受到中医在许多疾病和病症方面能发挥较西医优胜的疗效。诸如溃疡性结肠炎,难以确诊的胃肠不适,上感迁延及一些并发症,牛皮癣,慢性湿疹,花粉病,无名肿毒,多种过敏性疾病,慢性咳喘,慢性尿路感染,妇女痛经,不孕症,更年期综合征,关节炎和骨关节疾病,精神紧张症,癫痫,痛风,肿瘤放化疗的配合治疗,西药激素、抗生素长期使用的后遗症,以及其他多种奇难怪病等等。
中医的优势远不止于此。中医在民众中影响逐步扩大,近年海外很多国家卫生行政部门、科研机构和大学院校等有意与中国合作,频频邀访交流,他们感觉到中医的价值,是未来医学发展的方向之一。最近,荷兰国家权威科研机构的医学教授,与我谈及了中医整体观的优越性。他们对中医抱有浓厚兴趣,并开始与我合作开发我的临床经验方。
西医学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认识到分析导致人为割裂的局限性,有远见的西医学者,把目光盯向了东方医学,尤其是我国传统中医,开始受到主流医学界的侧目和重视。西方发达国家的医学总体比我国要高,为什么这些西方医学领域的顶尖人物,能敏锐感觉到中医的价值,而国内既不懂中医又不懂西医,既不懂中国的历史文化和中医的历史,又不了解西方社会和西方医学的以科学自诩的教授学者们,却在妄加评论、自毁形象、贬损中医?在我看来,他们分明是不负责任的作秀而已。
小部分中药确有其毒副作用,包括重金属含量过高,还有对肝肾功能不良影响等问题。但是需要明确的是,某些疾病正需要中药之偏性加以纠偏去病。砒霜治疗白血病取得显著效果,并已申请专利,是最好的例证。
西方卫生行政监督部门对待中草药基本上是从食品卫生类标准进行检查的。实际上,这些中药是用来治病的,西方许多卫生执法官其实也很清楚。既然是药物,不是人人每天都要吃的食物,超标是容易出现的问题。中草药引起医疗事故在西方媒体曾广为报道,引起西方主流医学的关注。荷兰大医院的专家,一方面经常介绍病人给我看,另一方面也在背后进行治疗前后的血液检查对比,保持着警惕,但却从未发现任何问题。原因可概括为:1.肝肾功能损害是否是中药引起还缺乏科学鉴定,所以中医最终多未受法律之累;2.致死的个别中成药属于市场混乱和批发商所为,不是中医中药本身的问题;3.西方对中医队伍在机制上缺乏认证和监管。
一些具有“科学”头脑的博士教授们,还搬出鲁迅和俞樾这些大学者的言论来否定中医,这些其实是没有说服力的。我想任何人的认识都有其局限性,认识也有个发展的过程。在中国刚接触到西方文明时,当时的中医确实在青霉素、阿司匹林面前显得很落伍,可是西医发展到今天,同样的病,过去20万单位青霉素,今天1000万单位也不一定有先前那么见效。即使见效快,又有多少人认识到日后隐潜的风险?人们面对化学药物的抗药性和毒副作用,选择自然疗法,在今天的西方似已形成一种趋势。据报刊资料显示,西欧有60%以上的人每年接受过一次以上的自然疗法,而且这种趋势还在加强。
我在电视上看到一位博士在节目结束时抓紧告诫观众,不要相信中医,不要受骗。我想他也许本人或亲友有不愉快的中医就诊经历。这其实也不奇怪,中医面对的多数是西医效果不满意的,并且是多年形成的慢性疾病,不可能有什么神奇的医学一看就灵,何况还有中医本身的局限性问题。难道因为个人或亲友在西医诊治失误或意外导致严重事故后,也要大声疾呼不要相信西医学吗?
当初我大学毕业在基层医院工作,开始在临床上总感觉中医疗效没有西医快,没有西医那样在疗效上心中有底。后来经过数十年临床,逐步改变了看法,尤其在西方从医十余年,终于获得病人的认可和社会的垂青,更觉得我国的传统中医确确实实是蕴含许多宝贵经验。
江杨清,我国著名中医学家董建华教授的首批博士研究生,也是国内第一批中医博士,目前在荷兰从事中医工作,担任欧洲中医药专家联合会轮值主席、世中联高级专家顾问委员会委员、南京中医药大学名誉教授兼博士生导师、中国卫生产业协会副理事长等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