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湖南省老中医药专家师承教育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
湖南省卫生厅文件
湘卫中发[2001]6号
湖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湖南省老中医药专家师承教育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市、州卫生局,省直医疗卫生单位:
为加快我省中医药事业发展,加强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的管理,根据人事部、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全国老中医梦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管理办法》(人发【1996】58号)和《湖南省中医条 例》的有关规定,我厅制定了《湖南省老中医药专家师承教育工作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湖南省卫生厅 二00一年十月二十九日
抄送: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省中医药研究院、中南大学湘雅医学院、湖南中医学院、南华大学
湖南省卫生厅办公室
2001年10月30日印发
(共印3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