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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经》“神明”观

孟琳升 内蒙古包头市杏林中医研究院

“神明”一词,《内经》曾多处应用,计《素问》14次,《灵枢》2次,且专有《八正神明论》篇。然考其含义,则各随自然界与人体特性之异,乃有不同划分。

其论自然界“神明”者,《气交变大论》外,《生气通天论》有“服天气而通神明”,《阴阳应象大论》有“阴阳者……神明之府”等。吴昆注释“神明”称:“阴阳不测之谓神,神之昭昭之谓明。”据《淮南子·泰族训》云:“其物生也,莫见其所养而物长;其杀物也,莫见其所丧而物亡,此之谓神明”。可见古人把自然界一切事物的发生、发展、消亡等不以人们意志为转移,而又确实存在着复杂有序的、千变万化甚至难以测度的运动规律,称之为“神明”。即使使用阴阳这一解释事物的说理工具,也难以测定,因此《天元纪大论》及《周易》等典籍均给以定义:“阴阳不测谓之神。”显然如若解释这一概念,还必须用元气、三才、四象、五行、六合、七政、八卦、九宫等所有阐释事物运动规律的相关工具,总体地站在“时空观”的全面方位上加以考察,才能真正得以了解。

至于论述人体的“神明”,《素问·灵兰秘典论》则专指心的生理功能,如谓“心者,君主之官,神明出焉”。此处所言可以认为是“神而明之”的简称。它在特定地表示人的精神意识和聪明智慧,也即《灵枢·本神》所谓“两精相搏谓之神”的含义。可以说它是对魂、魄、意、志、思、虑等精神意识活动的总称。孟子称“心之官则思”,李时珍称“脑为元神之府”等,都是对这种“神明”的极好注释。事实上,人的“心思”、脑的“思维”,人人各异,变幻万端,难以揣度,也可以说是“阴阳不测”而“神之昭昭”。

关于“神”的概念,中国文化中颇多涉及。大体可分为“天之神”和“人之神”两类。

“天之神”,其原始含义指“天神”。《说文解字》释:“神,天神引出万物者也。”徐灏注称“天地生万物,物有主元者曰神”,认为神是天地万物的主宰。这一含义在《内经》中的运用不多,仅有“昔在黄帝,生而神灵”(《素问·上古天真论》)和“拘于鬼神者,不可与言至德”(《素问·五脏别论》)两处。运用更多的则是“天之神”的第2种含义——宇宙变化的内在规律。这又与《周易》“神无方而易无体”、“阴阳不测之谓神”相似。因此,朱伯昆在《中国大百科全书·哲学》释云:“神,最初指主宰自然界和人类变化的天神,后来经过《易传》和历代易学家、哲学家的解释,到张载和王夫子,演变为用来说明物质世界运动变化性质的范畴,成为内因论者反对外因论的理论武器。”

“人之神”,《内经》着重强调“神机”与“神明”。把人体的孕育、出生、发展、变化等生命活动的具体表现,和情志思维的活动过程及其反映形式,统以“神”来概括。并且用形神一体、精气神一体的理论,阐述活体人的状态;用五神脏理论,阐述脏腑运动的状态;用“心者,君主之官,神明出焉”及“心为五脏六腑之大主”理论,阐述人体生命活动(当然包括精神情志思维活动)受其主宰的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