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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虚证

血虚证是指血液亏虚、脏腑百脉失养,所表现的全身虚弱性的证候。形成血虚证的原因很多,有先天禀赋不足,或后天失养,脾胃虚弱,生化乏源;或各种急性出血;或久病不愈,伤气耗血;或思虑过度,暗耗阴血;或瘀血阻络,新血不生;或肠道寄生虫等等。

主要临床表现:面色无华或萎黄,唇色淡白,爪甲苍白,头晕目眩,心悸失眠,手足发麻,妇女月经量少色淡,经期错后或闭经,舌淡苔白,脉细无力。

病机分析;本证以面部、口唇、爪甲失其血色及全身虚弱为特征。人体脏腑组织皆依赖于血的儒养,血盛则机体得其儒养故肌肤红润,身体强壮,血虚则肌肤失养,故见面、唇、爪甲、舌皆呈淡白色。血虚则脑髓、目睛失养,故头晕目眩,血虚心失所养则心悸,神失滋养而失眠,经脉、肌肉失其儒养则手足发麻,脉道失充则脉细无力。女子以血为用,血液不足,经血乏源,故经量少,经色淡,经期错后甚至闭经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