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扰素治丙肝可能引发糖尿病
近年来,随着全球经济的发展,人们生活方式的转变,糖尿病患病率呈逐年上升趋势。而据流行病学调查显示,在糖尿病患者中,丙型肝炎病毒(HCV)的感染率显着增高,且高于乙型肝炎病毒(HBV)的感染率。因此有人认为HCV在糖尿病的发展中可能有直接的作用;HCV感染有可能是糖尿病发展的一个独立危险因素,有其独特的作用机制。无论是急性或是慢性的丙型肝炎,还是肝移植后再发性的丙型肝炎(丙型肝炎病人肝移植后HCV的再感染率几乎达100%),治疗上均首选干扰素,并且需要足量反复地使用以达到治疗目的。但研究发现,干扰素在治疗丙型肝炎的过程中,可引起病人糖代谢紊乱以及发生1型糖尿病(胰岛素依赖型糖尿病)。世界卫生组织对丙型肝炎治疗的讨论中,已将未控制的糖尿病作为干扰素治疗的一个禁忌证。
α-IFN治疗丙型肝炎导致葡萄糖代谢紊乱或1型糖尿病的可能机理
干扰素是人体受到异种核酸(包括病毒)刺激而产生的一类低分子量的糖蛋白,具有抗病毒、免疫调节及抗增殖等多种生物学效应。据其产生的细胞来源不同,分为α-IFN(人白细胞干扰素)、β-IFN(人纤维母细胞干扰素)和γ-IFN(人免疫细胞干扰素)。其中α-IFN与β-IFN主要与抗病毒作用相关。
α-IFN治疗丙型肝炎导致葡萄糖代谢紊乱或1型糖尿病的相关机理,目前还尚未完全清楚。一个可能的假说为:在易患糖尿病的遗传基础上,α-IFN治疗丙型肝炎的同时可引起或加快体内相关的自身免疫紊乱的进程,对该类患者的胰岛B细胞可能产生免疫性损伤,或是导致了胰岛素抗体的出现,产生了胰岛素抵抗,最终导致1型糖尿病的发生。
对接受干扰素治疗的丙肝患者的建议
对丙型肝炎患者以及肝移植后再发性的丙型肝炎是否应用大量的反复的α-IFN治疗,以下建议可供参考。第一,对丙型肝炎患者且无临床及实验室糖尿病确诊证据的患者:(1)测定患者的GAD-Ab(γ-氨基丁酸自身抗体)、ICA(胰岛细胞自身抗体)及IAA(胰岛素自身抗体)的水平,以预测糖尿病发生的危险性及分型(GAD-Ab是1型糖尿病患者自身免疫反应的主要抗体,出现时间最早,可在1型糖尿病出现临床表现前数年甚至10多年前出现;ICA在新诊断的1型糖尿病患者中有80%为阳性,而2型糖尿病ICA阳性率仅为1.5%~8.3%,从检出ICA阳性到糖尿病发病可长达8年以上;IAA水平与1型糖尿病发病速度有关,高水平的IAA患者,糖尿病的发病较快;如果IAA和ICA两种抗体同时出现,则发生1型糖尿病的危险性较大);(2)询问患者的糖尿病家族史,对有条件者,可以作HLA-Ⅱ分析,以确定其是否有糖尿病的遗传易感性。对已经确定的有糖尿病易感性的患者应尽量避免使用或减少使用α-IFN的次数及剂量。第二、对丙型肝炎合并糖尿病患者,测定病人血清中的胰岛细胞自身抗体和甲状腺自身抗体,预测使用α-IFN治疗后发生自身免疫性病理状态的危险度。对该类自身抗体有高滴度的病人,治疗过程中应严格监测血糖水平及自身抗体滴度的变化情况,以便及时调整治疗方案,确定是否停用α-IFN治疗或是加用胰岛素治疗。